•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学校“标兵寝室”评选申报的通知
  • 日期 : 2022-11-21     点击量 : 1039

    各学院:
      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标兵寝室”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学校“标兵寝室”的评选申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方法
      1.评选数量确认
      请各学院登陆学生管理平台系统中,查询公寓管理模块下综合报表之公寓管理版块,查看2021-2022学年第一、二学期的各学院寝室合格率,根据本年度两个学期寝室平均合格率(第一、二学期寝室合格率之和除以2)对应的各单项标兵寝室评选比例,计算出本学院该学年评选学校各单项标兵寝室的数量(注:按各比例计算的评选数量取整数位)。
      2.评选考核申报
      依据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对学生寝室日常考核检查的结果、标兵寝室申报的类别、各单项标兵寝室的指标条件,各学院认真组织考核、评选、申报,择优评选出本学院校级标兵寝室;拟申报的各单项标兵需填写《学校标兵寝室申报表》,并依据单项标兵寝室的评比指标书写事迹简介的内容,根据事迹提供佐证材料。
      3.评选审核确认
      学生处将依据标兵寝室的评选指标,对各学院上报的各单项标兵寝室的评选指标条件的对应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后不符合评选指标的参评标兵寝室,将取消标兵寝室的评选名额和资格。符合评选指标的参评标兵寝室,将授予2021-2022学年学校“标兵寝室”荣誉称号。
      二、考核时间
      第一学期:2021年9月14日—2021年12月26日;第二学期2022年3月8日—2022年6月4日
      三、评选数量参考范围
      智能制造学院13;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6;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7;财经商贸学院9;建筑工程学院5;学前教育学院5;康养与生物技术学院3;商务外语学院4;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4。
      四、上报材料
      各学院对拟评选的学校标兵寝室,需填写、上报、加盖各学院印章的纸制文档:《学校标兵寝室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学校标兵寝室申报表》一式两份、单项标兵寝室评选指标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上报上述材料电子版,上报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8日15:00之前。联系电话:8105。

    附件1:标兵寝室评选办法.doc

    附件2:标兵寝室申报表.doc

    附件3:标兵寝室申报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