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1-12-18     点击量 : 1910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期末考试和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学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12月26日-2022年2月24日                                 

     二、离校时间

    12月26日、27日离校 

      三、假前工作

      (一)提高认识,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诚信教育,强化期末考试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考前动员;督促学生及时办理补考手续,并做好补考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督查工作,抵制和预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做好相关信息通知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校历及寒假假期工作相关安排,做好相关信息通知工作,让学生清楚期末考试、放假、成绩查询、开学报到、办理补考手续和补考时间。

      (三)持续防范,做好疫情防控主题教育

      各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开展疫情防控主题教育,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个人防护。重点提醒学生回家途中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纪律,提升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保证安全,减少省际流动,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倡参与线上实践活动。

      (四)消除隐患,做好假前寝室安全检查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检查教育工作。放假前要组织专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做好学生宿舍安全自查工作,锁好门窗,断开插排电源,关闭寝室照明设施,保持寝室内务卫生整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提醒学生必须将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照相机、现金、银行卡等)随身携带离校。

      (五)警钟长鸣,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醒学生在回家途中和暑假期间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防溺水等,不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不私自包租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载车辆;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夜间尽量结伴而行,不去偏僻和光线较暗的地方;严禁学生酗酒;警惕邪教引诱,确保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各学院需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公寓安全检查。

      (六)时刻关注,做好民族学生服务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民族班学生的动态统计工作,对离校返乡或探访亲友的民族班学生要做好登记,同时在民族班学生思想动态表上说明去向、原因及乘车等详细信息;按照“一人一报、立即上报”的原则,通过学生干部时刻关注民族班学生假期动态,对学生离校、返校及假期动态等及时上报。

      (七)人文关怀,做好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各学院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孤儿、少数民族学生强化服务教育管理责任意识,逐一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确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能简单采取放假后限时离校等“一刀切”的做法。

     四、假期工作

      (一)严格落实学生台账制度

      建立健全寒假期间学生动态信息及工作台账制度,实现“一人一档”,并一对一向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及寒假居家疫情防控要求。要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强调个人防护,把握行程轨迹,学生到家后要第一时间给辅导员打电话报平安,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学院需更新台账信息并及时报送学生处,首次报送为12月30日15:00前。

      (二)严格落实日报零报制度

      按照常规工作要求,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监测学生体温、位置移动等。

      (三)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学生突发情况须及时上报,以便应急处置。

      (四)落实留校学生服务管理

      1.学校原则上建议学生返乡;学生原则上须于12月28日12时前离校;12月28日下午学校统一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2.请各学院于12月22日16时前将《假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档)上报学生处,请务必一次性统计准确,并指定一名教师负责人、一名学生负责人,联系人:杜枢。学校安排班车将夏家河校区、普湾校区学生统一送到南关岭校区入住;南关岭管委会将协调打开水时间及食堂服务环节等。

      3.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要注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注意寝室水、电安全;不得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饮酒、赌博等;不得带留校学生以外的人员进入公寓楼;不得私自调整楼层、寝室;保证暂住寝室的物品完好,钥匙用完之后及时归还,如出现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4.每晚汇报制度。学生晚间9:30之前必须返校(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与管理员沟通),9:30之后公寓锁门;如有晚归的,必须出示学生证证明其身份,否则不允许进入公寓楼;各院学生负责人必须于每晚9:40将留校学生归寝等情况向教师负责人及管理员汇报;对于留校期间外出学生,要求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进行情况报告。

      5.如有不按规定住宿的,将驳回假期住宿申请,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落实征兵相关专项工作

      各学院武装专干、辅导员需时刻关注征兵工作群等发布的有关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填报数据等工作通知,及时通知到学生;二级学院假期需有在连值班人员,能及时与校武装部和学生进行对接,并完成相应的征兵工作任务,在假期要能与武装部保持有效沟通,协助、指导学生完成征兵流程。武装部负责人:王彦俊、唐成人。

      (六)落实医保理赔专项工作

      对假期因病住院就医,做好大学生医保就医理赔相关政策及开学后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相关事宜的宣传工作,下学期开学后协助学生做好办理理赔材料的整理、审核、上报工作。

      (七)落实公益劳动课专项工作

      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为道德修养模块学分评分细则》,各学院需针对在行为规范养成课因违纪扣除学分的学生,可于2022年2月26日、2月27日两天或者根据需要延长时间,组织、设计专项公益劳动课,规范流程,、严格考核,做好记录(具体要求另行下发)。

      (八)落实学生返校统计工作

      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待接到学校正式返校通知后方可返校,并按要求履行申报程序。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核查学生的到校情况,请各学院于2022年2月25日20时前,完成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在2月28日早9时前在学生工作系统内完成业务功能模块操作。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及教育引导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附件1假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寒假学生动态信息台账.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