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扬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5〕48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3:2026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表扬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4:2026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表扬对象推荐名册.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