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安排辅导员、学业导师、寝室长、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等队伍,于7月10日前,面向所有在校学生深入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摸清思想底数,掌握心理状况。
2.各学院要进一步发动师生队伍力量,通过辅导员谈心、同学反馈、家长反馈等多途径,对前期排查出存在隐患或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和疏导,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帮扶对策,建立帮扶台账,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3.各学院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对在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处置能力。对已经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心理问题重症学生,要指定专人帮扶、持续追踪关注,借助专业力量、引入干预机制,帮助学生尽早摆脱困扰。对已被医疗机构确诊为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要密切跟踪,科学客观对待,及时送医治疗,避免将心理问题与精神疾病混淆处置,防止因专业性不足酿成悲剧。
4.各学院要在暑假期间密切家校沟通、强化家校联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心理问题,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在日常交流中,通过朋友圈、公众号等宣传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学生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假期期间通过电话沟通、家长信、家访等方式引导家长加强亲子沟通,防止因家庭矛盾或家庭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5.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各学院需填写附件统计表格,并将本次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总结于7月10日前企业微信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各学院需将暑假期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形成总结8月16日前企业微信发送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及电话:宋婷 13265410545。
学生工作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