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4-09-23     点击量 : 330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4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为确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前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自查,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的锁闭情况、插排电源的使用规范与安全性、照明设施的完好与节能、内务卫生的整洁,以及个人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务必提醒离校学生,将电脑、手机、照相机、现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回家,以减少安全隐患,全面确保学生假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假期期间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及国家法令法规,积极投身于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与社会公益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传销、诈骗、封建迷信等一切违法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基本安全常识,提高防范意识,有效预防被骗、被盗、车祸、溺水、火灾、食物中毒及不良校园贷等潜在危险,避免危害自身安全的严重后果发生。通过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假期。
     
    三、做好学生假期动态把握工作
      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密切把握国庆节假期学生动态,对离校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逐一进行登记,签字,并予以留存备案,重点做好留校学生的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本学院假期留住学生数报学生处,留校名单由各学院留存,并加强管理。报送负责人:张文博(负责夏家河校区)、孙明钦(负责南关岭校区)、王彦俊(负责普湾校区)。
     
    四、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对留校学生假期内的学习、生活进行正确引导,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未经请假擅自夜不归寝;禁止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禁止在寝室内留养各类宠物、酗酒、打架、赌博等违反寝室秩序的活动;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五、做好新疆民族班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做好民族班学生的留校统计工作,对离校返乡或探访亲友的民族班学生要做好登记,同时在民族班学生思想动态表上说明去向、原因及乘车等详细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做好学生返校统计及教育引导工作
      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核查学生的到校情况,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7日20时前,完成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在10月8日早9时前上报返校情况。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及教育引导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学生返校统计工作负责人:张海鑫。


    七、做好学生工作队伍假期值班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人员在岗、责任到位。值班期间应对校园、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关注学生动态;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送,有效应对;学生工作者要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妥善处理。


    2024年国庆节假期返校情况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