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携梦扬帆”——2021届毕业生素质教育论文撰写暨答辩活动的通知
  • 日期 : 2020-12-14     点击量 : 710

    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工程实施规定》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论文撰写及公开答辩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指导毕业生系统地总结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提升的成长实践,强化学生成为政治坚定、道德高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学习能力、社会能力、创新精神和文化素养的合格人才,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创新、学会生活。同时,对在校生进行一次生动的教育,为今后学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组织领导

    学生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成立毕业生综合素质论文指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担任,负责具体安排和组织工作,设联络人一名。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活动计划。根据本通知要求,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论文指导教师,指导经费原则上由学院学生工作经费支出。

    2.指导学生撰写综合素质论文。要求全体毕业生结合个人的成长经历,对自己在校的大学生活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与总结,论文内容可围绕对师生(同学)情谊的感怀、对母校的惜别之情等,记录大学生活的心路历程、对成功和失败的自我评判和反思,对青春及人生的理解和感悟,在思想认识、诚实守信、职业道德品质方面的进步和收获,对参加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的体会及收获,以及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及感受等,制订今后的计划和目标,在总结中反思,在反思中提高。论文自己命题,可采用记叙文、散文、议论文等多种形式。采用论文专用封面;A4纸,上下页边距2.5厘米,左右页边距3厘米;标题,宋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体4号字,行间距24磅;2500-3000字。

    指导老师对毕业生论文进行指导、审核、评阅,并填写“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论文指导意见书”。

    3. 综合素质论文答辩。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3-5人,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论文答辩”,并填写《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答辩鉴定表》。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

    4.成绩评定。各学院综合素质论文指导小组为学生所撰写的论文评定成绩。成绩评定依据考查课评分标准,评分等级分为优、良、中、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5%,优秀+良好比例不超过20%;合格以上即获得1学分;并填写《大连职业技术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论文成绩评定表》。

    四、相关事宜

    1.撰写综合素质论文是素质教育实践课程的必修课。各学院要结合《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课程培养过程与评估手册》,要在本学期启动这项工作;要对全体毕业生做好宣贯;要在2021年3月19日之前指导学生完成成论文撰写工作;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在6月4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毕业生撰写综合素质论文活动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使之不仅能使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得到洗礼和升华,而且成为在校生的一堂生动深刻的思想教育课。

    3.全体毕业生参加撰写综合素质论文活动,其中,参加答辩环节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应占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各学院举办的公开答辩要求大一、大二的在校生参加观摩。

    4.毕业生必须端正态度,结合自己的大学生活及思想收获,独立完成毕业总结及论文工作,严禁抄袭他人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或他人代替完成,违犯规定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于2021年6月11日(周五)前,将活动总结、优秀论文(按照论文专用封皮、论文指导意见书、答辩鉴定表、正文顺序装订,报送数目应不少于本系院毕业生总数的2%)、成绩评定表、图片等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内线-8105

    附件:

        附件1—论文参考题目.doc

        附件2—论文专用封面.doc

        附件3—指导意见书.doc

        附件4—答辩鉴定表.doc

        附件5—成绩评定表.doc

     

                                        学生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