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考核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大职院学[2011]20号】的文件要求,将评选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文明寝室”,并予以表彰。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方法
请各学院依据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对学生寝室日常考核检查的结果,择优评选出校级“文明寝室”。各学院认真组织考核、评选、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寝室不得参评“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受到纪律处分;
2.寝室成员使用或存放违章用品;
3.寝室成员无故旷寝、晚归寝。
二、考核时间
第二学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7月19日。
三、文明寝室数量
参照《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考核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申报“文明寝室”的数量按照学院考核合格寝室数的8%—10%确定:智能制造学院42个;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31个;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2个;财经商贸学院32个;建筑工程学院18个;学前教育学院14个;康养与生物技术学院11个;商务外语学院12个;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14个;
四、上报材料
各学院对拟评选的校级文明寝室,报送《学校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学校文明寝室申报表》电子版以及纸质版,纸质版为《学校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学校文明寝室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5日下班前。联系人:张文博。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