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2-12-13     点击量 : 2031

    各学院:
      期末考试和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本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学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时间
      2022年12月17日、18日
      二、假前工作
      (提高认识,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诚信教育,强化期末考试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考前动员;督促学生及时办理补考手续,并做好补考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督查工作,抵制和预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做好相关信息通知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校历及寒假假期工作相关安排,做好相关信息通知工作,让学生清楚期末考试、放假、成绩查询、开学报到、办理补考手续和补考时间。
      (三)防患未然,做好疫情防控主题教育
      各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开展疫情防控主题教育,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个人防护。重点提醒学生回家途中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纪律,提升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保证安全,减少省际流动,提倡参与线上实践活动。
      (四)消除隐患,做好假前寝室安全检查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检查教育工作。放假前要组织专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做好学生宿舍安全自查工作,锁好门窗,断开插排电源,关闭寝室照明设施,保持寝室内务卫生整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提醒学生必须将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照相机、现金、银行卡等)随身携带离校。
      (五)警钟长鸣,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经深入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醒学生在回家途中和寒假期间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防溺水等,不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不私自包租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载车辆;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夜间尽量结伴而行,不去偏僻和光线较暗的地方;严禁学生酗酒;警惕邪教引诱,确保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各学院需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公寓安全检查。
      (六)时刻关注,做好民族学生服务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民族班学生的动态统计工作,对离校返乡或探访亲友的民族班学生做好登记,同时在民族班学生思想动态表上说明去向、原因及乘车等详细信息;按照“一人一报、立即上报”的原则,通过学生干部时刻关注民族班学生假期动态,对学生离校、返校及假期动态等及时上报。
      (七)人文关怀,做好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各学院要强化服务教育管理责任意识,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孤儿、少数民族学生,逐一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确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能简单采取放假后限时离校等“一刀切”的做法。
      二、假期工作
      (一)严格落实返乡台账制度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寒假期间学生返乡工作台账制度,实现“一人一档”,并一对一向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要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强调个人防护,把握行程轨迹,学生到家后要第一时间给辅导员打电话报平安,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报送时间为12月22日15:00前,联系人:麻世平。
      (二)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
      各学院遇到重大事项、学生突发情况须及时上报,以便应急处置。
      (三)落实留校学生服务管理
      1.学校原则上建议学生返乡;寒假欲留校学生需统一入住南关岭校区;学校统一安排湾校区、夏家河校区学生到南关岭校区;学生原则上于12月19日12时前离校;12月19日下午学校统一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2.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注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注意寝室水、电安全;不得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饮酒、赌博等;不得私自调整楼层、寝室;保证暂住寝室的物品完好,钥匙用完之后及时归还,如出现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