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职院学【2012】58号关于申报2011-2012学年度
    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 日期 : 2012-10-24     点击量 : 3242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现开展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二)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三)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四)参评人员为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少于两年。

    三、申报名额

    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工作要求,我校将推荐8名辅导员申报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四、申报要求

    (一)截止时间:1029(周一)下午1500,逾期视为放弃。

    (二)内容: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三)材料填写要求:

    报送电子档并纸质档。表中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填写,电子档以“申报材料—姓名”命名,所有内容请控制在1页内;纸质档以A4纸打印2份,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五、其他说明

    (一)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将由全体学生工作者选举产生。请申报人员做好演讲准备,演讲限时5分钟/人,演讲PPT提交及其他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二)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产生办法

    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工作要求,将在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基础上产生优秀辅导员人选,我校可推荐申报1人。申报优秀辅导员须另行填写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事迹材料撰写均以第三人称。

     

    联系人:焦孟洲  办公楼102

      话:-810586400244

    E-mailxsc@dlvtc.edu.cn

     

    附件:1、优秀思政工作者审批表.doc

         2、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学生处

                           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