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现开展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二)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三)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四)参评人员为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少于两年。
三、申报名额
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工作要求,我校将推荐8名辅导员申报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四、申报要求
(一)截止时间:
(二)内容: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三)材料填写要求:
报送电子档并纸质档。表中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填写,电子档以“申报材料—姓名”命名,所有内容请控制在1页内;纸质档以A4纸打印2份,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五、其他说明
(一)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将由全体学生工作者选举产生。请申报人员做好演讲准备,演讲限时5分钟/人,演讲PPT提交及其他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二)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产生办法
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工作要求,将在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基础上产生优秀辅导员人选,我校可推荐申报1人。申报优秀辅导员须另行填写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事迹材料撰写均以第三人称。
联系人:焦孟洲 办公楼102室
电 话:-8105或86400244
E-mail:xsc@dlvtc.edu.cn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