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大连市《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市属高校学生资助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大资助中心﹝2023﹞16号)要求,现开展我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条件
1.学生持有退役证;
2.统计学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1650元/人/学期。
三、注意事项
1.认真审核申请学生资格,留存复印件,不漏报,不错报;
2.此次只统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补报;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不可兼报。
四、材料报送
10月16日前,各学院将表格电子档,通过企业微信报送;纸质表格需经办人、审核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
附件: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