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23届大连市优秀毕业生及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日期 : 2022-11-28     点击量 : 5229

    各学院:

      按照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要求,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将在全体毕业生中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2023届在籍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1.大连市优秀毕业生: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中,按照大连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按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总人数1.5%评选,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2.校优秀毕业生:按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总人数4%评选,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根据评选条件推荐、评选、审核。

      三、评选条件

      1.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素质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5%,曾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荣誉称号与奖学金二者同时具备),具体校级荣誉认定名单详见(附件3);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6)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创业比赛中,荣获市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荣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推荐条件下,推荐时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①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②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风险、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2.校优秀毕业生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平均绩点达到2.5,且学习成绩名列本专业前15%;素质学分名列本专业前30%;

      (2)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累计不少于2次,具体校级荣誉认定名单详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2.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的规定,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听取辅导员、班导师、任课教师及班级同学代表的意见,研究确定本学院的推荐人选。

      3.学校奖励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奖励委员会根据候选人上报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4.学校审批(推荐):学校审核后,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学校意见,报送大连市教育工委及印发学校表彰决定。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在连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上报纸质一式一份)

      (2)《在连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5,上报电子版)

      (3)因科技创新、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本人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证明文件)。

      (4)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被评选为“大连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2.校优秀毕业生

      (1)《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6,上报纸质一式一份)

      (2)《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上报电子版)

    大连市优秀毕业生及校优秀毕业生材料,请于2022129日上午11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王薇。

      六、相关事项说明

      1.省、市、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兼得。

      2.平均学分绩点:以专业为单位,3年制学生累计1-4学期学分绩点,(方法详见2022版《学生手册》第205页)。

      3.素质学分:以专业为单位,3年制学生累计1-4学期素质学分成绩。

      各学院要以评优为契机,把评优工作与毕业生工作、学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优工作促进优良学风形成,优化育人环境,在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2023届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3届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的xls.xls

    附件3.校级荣誉认定名单.xls

    附件4 在连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xls

    附件5.在连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

    附件6.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doc

    附件7.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