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 舍 生 活
  • 日期 : 2008-06-04     点击量 : 3514

    ☆学生公寓入住程序
    凡我院在籍学生均有入住权。新生入学时,凭入学通知书缴纳各项食宿费用,凭缴费收据到各系(分院)办理寝室住宿手续,再到相应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因病或其它原因复学的学生,凭复学手续按以上要求办理入住手续。
    ☆公寓和寝室分配
    学生公寓和寝室是由公寓管理办公室按照男女分开、系(分院)相对集中的原则分配给各系(分院),各系(分院)按年级、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将寝室分配给学生,学生必须按分配的寝室及床位住宿,未经系(分院)同意并经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
    ☆学生寝室和床位的调换
    学生须按辅导员分配的寝室和床位住宿,如果有正当原因需调换,必须经系(分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填写调寝申请表,交由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调整。
    ☆学生寝室卡、床位卡的管理
    寝室卡由寝室长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可涂改,粘贴在寝室规定位置。床位卡由每位学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粘贴本人照片,挂于指定位置。
    ☆留宿
    寒、暑假公寓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必须在放假之日起2日内离校。因个人原因推迟离校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系(分院)主管领导同意,报学生处批准,在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假期临时住宿证,到指定寝室居住。大连市内学生、五年制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下的学生不予办理留宿手续。
    ☆寒、暑假提前返校的学生公寓不予接待安排住宿
    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寒、暑假提前返校的学生,公寓不予接待和安排住宿。
    ☆退宿
    学生毕业或退学,须到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经检查无损坏、无丢失家具者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不得再进入学生公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住者,须到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暂住手续。
    ☆寝室公共设施损坏报修程序
    如果学生发现寝室内的公物损坏应及时报到该楼管理员处,由公寓管理员负责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学院后勤工作处将根据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和毁损程度收取一定费用,若故意损坏的,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学生公寓物品(赔偿)价格一览表            单位: 元
     
     
            
    物品名称
    价格
    物品名称
    价格
    学生床四人位(方管立体)
    960
    学生寝室进户门玻璃大、小
    10/5
    学生床三人位(方管立体)
    1220
    学生寝室进户门门边
    30
    学生床二人位(方管立体)
    480
    窗帘(副)
    65
    学生床二人位(白管立体)
    403
    窗帘杆
    20
    学生床二人位(白管上下铺)
    310
    寝室内日光灯管
    10
    铁四开门衣柜(C1-C3)
    560
    寝室内日光灯罩
    30
    铁三开门衣柜(C4)
    770
    寝室墙壁插座
    10
    铁三开门衣柜
    770
    寝室墙壁开关
    10
    铁二开门衣柜(B4、B5拐)
    640
    寝室学生凳
    28
    铁衣柜架
    15
    学生寝室暗锁
    15
    衣柜锁
    30
    撮子
    6
    学生三人写字台
    480
    寝室卫生间洗面盆C4
    50
    学生四人写字台
    200
    寝室卫生间门C4
    280
    学生写字台书架/隔板/抽屉
    150 /20 /30
    寝室卫生间门锁C4
    8
    电话机:铁通、电信
    100/50
    公寓卫生间镜子(大C1-C3)
    500
    塑钢窗玻璃
    50
    公寓卫生间镜子(小C4)
    30
    塑钢门玻璃
    80
    垃圾筒(白钢)
    300
    塑钢纱窗
    50
    安全指示灯
    150
    学生寝室进户门
    300
    门卫白钢大门、玻璃/快
    600/80
    学生寝室进户门把手
    5
    塑钢门锁
    30
    备注: 1、学生如果损坏公寓物品,需按价赔偿;
           2、学生付款后,必须向相关工作人员索要收款单;
           3、收款单必须盖有后勤工作处印章,否则,学生有权不交赔偿费。
     
    ☆学生公寓管理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入住公寓后应当按公寓管理规定要求自己,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具体要求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公寓辅导员
    为了便于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学生处在各公寓楼安排了负责本楼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公寓辅导员。具体职责是:深入寝室了解情况,关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发展,帮助学生成才;在学生中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文明行为教育。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建立广泛联系,共同承担学生管理的责任。同学们在生活上、思想上有什么困惑、要求,可随时与公寓辅导员老师联系、沟通。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学生处公寓管理办公室下设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由主任、副主任、楼长、楼层长组成,属院级学生干部。主要职责:收集学生关于生活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协助公寓管理办公室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卫生、秩序检查与管理,并做好评比。
    ☆宿舍卫生评比标准
    ①清扫范围:
    学生寝室成员必须做好各自床铺及个人使用物品的清扫工作,寝室内公共部分由寝室内成员分工负责,各自寝室门前的走廊部分必须时刻保持清洁。
    ②检查标准
    详见《学生公寓管理与检查制度(试行)》
    二、各类费用
    ☆水票、洗澡票
    为学生提供免费开水票(10瓶/人·月),不足部分由后勤工作处指定专人专职全天销售水票、澡票。水票价格为0.10元/瓶,澡票价格为3元/人次;
    购票地点:B区浴池
    ☆电话卡
    学生寝室均已配备电话卡式电话,只要拿起听筒,按两次#号键,电话就可以自报本台电话的号码,同学也可到管理员处查询自己寝室电话号码。电话卡式电话可以免费接听电话,但拨打电话时必须使用电话卡(拨打紧急电话号码除外)。
    购卡地点:本公寓管理员办公室。
    时    间:随时
    ☆洗衣币
    为方便同学洗涤衣物学院在学生公寓中配备有洗衣机,投入洗衣币即可使用。每枚洗衣币最多可洗涤4kg衣物。
    价    格:3.5元/枚。
    购买地点:本公寓门卫处
    洗涤方法:咨询门卫。洗衣粉自备。
    ☆购 电
    学生寝室采用定额方式供电,每个寝室免费用电指标为18度/月。寝室用电当月累积达18度时,控电柜将自动断电,学生可到管理员处拿取售电卡到后勤工作处行政管理科办理购电,目前,电价为0.50元/度。学院每月23日统一续电,学生可随时到管理员处查询用电情况。购电时间:周一至周五13:00—15:30;建议同学们养成主动到管理员处查询用电情况习惯,及时购电以防自动断电,影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