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教育部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高等教育招生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我校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准确性,严肃入学报到注册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法取得学籍,现将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连云
副组长:姜利波
成员: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处、后勤保卫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联络员:张海鑫
二、复查对象
2024级全体新生
三、复查时间
10月23日—11月15日
四、复查内容
1.录取程序复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录取资格复查。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身份信息复查。学校在录取期间要及时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系统下载新生电子档案并妥善保管存档。要将新生本人与考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录取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要组织新生登录学工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由二级学院统一打印新生学籍卡(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组织新生填写《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考生笔迹认真核对。
4.身心健康复查。学校要按照规定,对新生开展体检复查和心理健康测评,确认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对依法志愿报名入伍的新生,需要在学生入伍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须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该表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或到入伍地(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领取),填写完毕后交由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基本信息维护(具体见附件13系统登录及个人信息维护说明)
方法一:学生PC端(电脑端)登录学工系统,学籍管理模块——基本信息;
方法二:移动端(手机端)登录今日校园,学工服务——点击“学生基本信息”模块;
1)“学生信息确认”功能点,填写、完善、确认全部个人信息,点击“提交按钮”;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或今日校园,进入“基本信息”功能模块审核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学生个人信息确认。如果,学生在填写信息有误时,可进行“退回”操作,退回后,学生可重新完善信息并提交,然后由辅导员进行信息审核。
注:“学生信息确认”功能点,所有必填项不可空(标有*红色星号字段为必填项)。
2)“家庭成员信息维护”功能点,点击“新增”可增加家庭成员信息;要求每名学生至少填两名家庭成员信息,此项功能点,学生修改、完善或新增后点击“保存”,即完成学生家庭成员信息维护。
7.学籍卡打印(一式两份)
在完成“学生信息确认”及“家庭成员信息维护”两项工作后开展,辅导员登录PC端(电脑端)登录学工系统,点击“基本信息”模块,进入“基本信息后”后,点击“信息查询”菜单栏,点击“学籍卡打印”功能点,此功能可以班级为单位打印。
注:1)打印好的学籍卡,需要学生本人核对确认后,在空白处签名并写明日期;
2)各学院打印学籍卡后,一份学籍卡移交至学籍科保存,待学生毕业后移交至学校档案室保存。另一份装入2024级学生学籍档案。
3)“3+2”生源学生因无录取照片信息,学工系统照片为报到时系统采集照片,需仔细核对,若存在无照片或照片不清晰的情况打印学籍卡后需在学籍卡照片处粘贴学生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
五、复查具体实施方法
1.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本人手写填报《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附件3),粘贴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人像比对。(二级学院负责比对、学生工作处协助比对、招生与就业处负责提供新生录取照片)
1)《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与学信网录取照片比对。
2)身份证照片和录取照片进行比对。
3.高考电子档案比对《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二级学院负责)
1)学生个人信息比对:包含姓名、高考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毕业中学等。
2)学生家庭情况比对:包括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是否一致。
4.学工系统录取信息比对《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包含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等。(二级学院负责比对)
5.高中(中职)档案比对《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家庭成员、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二级学院负责)
6.高考体检表比对新生入校体检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以及身高、体重、视力等体检项目结论。(二级学院负责比对、校卫生所负责组织新生入校体检、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组织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新生复检、高考体检表见学生学籍档案)
7.笔迹比对。《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与学生学籍档案比对。(二级学院负责)
认真查验学生学籍档案及其密封状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学生学籍档案袋中的所有信息,与《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字迹是否一致。
8.新生心理健康普查
本次普查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普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校心理专干、各学院心理专干、新生辅导员老师负责自行组织本院新生的普查、复查、甄别、跟踪监控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开展个别或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等工作,完成后提交相关报告材料。
9.其他核查。
1)中职生源。核查全部中职生源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是否取得,如未取得填写附件4.
2)“3+2”生源。因学信网无“3+2”生源录取照片,其他核对环节需严格比对。
3)单独招生生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联合负责。
10.有关资料(特别是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严格保管,《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全部上交至学籍科存档。
11.各部门(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做好综合研判,并由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审查项目信息均比对一致的,判定为“合格”;审查项目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和人像信息比对结果不一致的,列入疑似名单,填写《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4。
六、复审结果及处理
1.以上复查措施要求新生必须全部参加,有迟到、请假、休学、入伍及其它情况的,相关实施单位要做好记录,并进行重点复查。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11月13日前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附件10),纸质版需二级学院成立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复查具体负责部门撰写复查总结报告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至学籍科,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学校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工作处存档备查。
3.复查中对于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学校调查取证后,由学生工作处书面报告学校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取消入学取资格,领导小组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研究决定,做出相应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指定医院复查后,确需在家休养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保留入学资格。
4.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学年电子注册手续。学籍注册完成后,督促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七、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成立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强化职责,责任到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在资格审查工作中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到位、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复查中不配合、不参加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3.在复查过程中,既要严守政策法规,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并认真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工作,长期保管,以备查验。
4.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辅导员、任课教师的作用,做到集中复查与平时观察相结合,一旦发现有问题学生及时上报学校。
八、附件
2.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门)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doc
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doc
5.大连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4级新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汇总表.doc
6.大连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4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汇总表.doc
7.大连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2024级报到后放弃入学资格汇总表.doc
9.大连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未参加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名单汇总表.doc
10.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任务分工表.doc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复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