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标兵寝室”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标兵寝室”的评选申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方法
1.评选数量确认
请各学院登陆学生管理平台系统中,查询公寓管理模块下综合报表之公寓管理版块,查看2023-2024学年第一、二学期的各学院寝室合格率,根据本年度两个学期寝室平均合格率(第一、二学期寝室合格率之和除以2)对应的各单项标兵寝室评选比例,计算出本学院该学年评选学校各单项标兵寝室的数量(注:按各比例计算的评选数量取整数位)。
2.评选考核申报
依据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对学生寝室日常考核检查的结果、标兵寝室申报的类别、各单项标兵寝室的指标条件,各学院认真组织考核、评选、申报,择优评选出本学院校级标兵寝室;拟申报的各单项标兵需填写《学校标兵寝室申报表》,并依据单项标兵寝室的评比指标书写事迹简介的内容,根据事迹提供佐证材料。
3.评选审核确认
学生处将依据标兵寝室的评选指标,对各学院上报的各单项标兵寝室的评选指标条件的对应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后不符合评选指标的参评标兵寝室,将取消标兵寝室的评选名额和资格。符合评选指标的参评标兵寝室,将授予2023-2024学年学校“标兵寝室”荣誉称号。
二、考核时间
第一学期:2023年8月28日—2024年1月13日;第二学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7月19日
三、评选寝室总数量参考
智能制造学院10;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9;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7;财经商贸学院9;建筑工程学院6;学前教育学院5;康养与生物技术学院5;商务外语学院5;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5。
四、上报材料
各学院对拟评选的学校标兵寝室,需填写、上报、加盖各学院印章的纸制文档:《学校标兵寝室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学校标兵寝室申报表》一式两份、单项标兵寝室评选指标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上报上述材料电子版,上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31日。联系人:张文博。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