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4-03-12     点击量 : 6114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高校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和处置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我校决定开展春季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体学生

    二、排查方式

    通过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骨干(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通过辅导员谈心、同学反馈、家长沟通等多途径,排查出存在心理隐患或问题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心理排查监测。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各学院要主动对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摸排,确保底数清晰、学生覆盖无遗漏。加强对学生学业人际情感、就业等问题的关注,了解和观察学生实时心态变化。全面评估、科学分析,及时掌握学生心理问题变化趋势,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要建立健全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

    2、健全危机预警机制。各学院要强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学校一院系一班级一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辅导员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要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要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

    3、做好心理疏导干预。健全多部门联动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对于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帮扶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对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对于高风险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沟通,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确保做到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四、报送要求

    学院须填报《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线下排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及学期初心理工作总结,于3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工作处心理中心。

    夏家河校区联系人:张春晓

    南关岭校区联系人:张蔚

    普湾校区联系人:宋婷

    附件一 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线下排查情况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