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教育实践课程成果核定、学分认证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18-12-24     点击量 : 598

    各部门(学院):

    2018-2019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管理及学分核定说明》的相关要求,请各部门(学院)做好本学期学生素质教育实践课程成果核定、学分认证工作(分年级认证),特通知如下:

    1.本学期需要核定的课程内容及成果包括两类:即要求采取即时认证方式的校、院两级主题教育活动课、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文体竞赛及活动(上述课程);要求采取学期认证方式的校、院两级公益劳动课、行为规范养成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应急救护能力培训课等。

    2. 校级课程成果需以开课部门为单位参照开学初本部门上报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教育实践课程报备表》进行汇总、核定后,报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处)审核;其中校级讲座、讲坛、报告会等主题教育活动或文体活动由开课部门认定到“人数”,具体参与学生由二级学院认证中心核定;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处)审核后将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含两个类型表格)。

    3.院级课程成果由学院认证中心参照开学初本学院上报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教育实践课程报备表》汇总、核定后上报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处)审核;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处)审核后反馈至二级学院。

    4.请各部门(学院)在2019115日前报送课程成果(电子档、打印档)。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表格1

    5.学生处将在2019111日前下发行为规范养成课扣分列表;各学院需针对扣除学分的学生,于32日、3日两天(可根据需要延长时间)设计、组织专项公益劳动课,形成计划,于115日前报送专项公益劳动课计划列表至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处);并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考核,规范流程,做好成绩记录;在325日前报送专项公益劳动课成绩(即时报送)。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

    6.各学院根据“五个模块学分评分细则”及“各学院素质学分实施细则”,于35日启动本学期学分认证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部门)认证(核定)--公示--学生发展中心确认三级认证方式,在 3周内,即325日之前完成本学期实践课程素质学分认证工作;同时,汇总上报(以专业为单位)《2018-2019第一学期素质学分认证汇总表》。具体格式参照附件3

    7.各部门(学院)需在311日前报送2018-2019第二学期《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实践课程规划报备表》。具体格式参照附件4

     

    附件1.课程成果统计表.xls

    附件2.专项公益劳动课安排表.xls

    附件3.学期认证汇总表.xls

    附件4.课程规划报备表.xls

     

                                                                       学生处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