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18-12-24     点击量 : 430

    各学院:

    期末考试和2019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学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诚信教育,强化期末考试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考前动员;督促学生及时办理补考手续,并做好补考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督查工作,抵制和预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做好考试及寒假相关信息通知工作

    根据学校校历及寒假假期工作相关安排,做好相关信息通知工作,让学生清楚期末考试、放假、成绩查询、开学报到、办理补考手续和补考时间。

    三、消除隐患,做好假前寝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学生离校前要将寝室打扫干净,将物品摆放整齐,锁好门窗,收好电源插排;同时,因假期部分宿舍进行改造,需提醒学生离校时必须将贵重物品携带回家(如电脑、手机、照相机、现金、银行卡等),并将个人物品及行李打包、妥善安放。

    四、重点防范,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准确掌握每个学生的离校时间和离校去向,对学生是否安全到达目的地情况应及时掌握;提醒学生假期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和国家法令法规,积极从事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传销、封建迷信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溺水、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时刻关注,做好新疆民族班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做好民族班学生的动态统计工作,对离校返乡或探访亲友的民族班学生要做好登记,同时在民族班学生思想动态表上说明去向、原因及乘车等详细信息;按照“一人一报、立即上报”的原则,通过学生干部时刻关注民族班学生假期动态,对学生离校、返校及假期动态等及时上报。

    六、规范流程,做好公益劳动课组织、考核工作

    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为道德修养模块学分评分细则》,各学院需针对在行为规范养成课因违纪扣除学分的学生,于323日两天或者根据需要延长时间,组织、设计专项公益劳动课(2016级学生需提前策划、组织;开学后与20172018级学生一同报送成绩),形成方案、规范流程、强化意识、严格考核,做好记录,学生发展中心将对组织、考核工作进行督导(具体要求另行下发)。

    七、深入实际,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对假期因病或事故需办理医保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的学生开展指导、帮助工作,协助学生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留存工作。

    八、以生为本,做好学生动态把握及留住学生管理工作

    1.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确保信息畅通,沟通高效。学院要对离校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逐一进行登记,签字,并予以留存备案;要求学生返乡后必须第一时间以短信、电话或网络留言的方式向辅导员报告平安。

    2.通知返乡学生须于12012时前离校;120下午学生处、总务处、南关岭管委会统一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3.做好留校学生的信息统计(模板见附件)及住宿安排工作。因实习、参赛、培训等原因留校的学生,学生处将协调、安排在南关岭校区集中住宿;请各学院于17(周一)16时前将《假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档)上报学生处,联系人:杜枢。118中午,学校安排班车将夏家河校区学生统一送到南关岭校区入住;南关岭管委会将协调打开水时间及食堂服务环节等。

    4.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注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注意寝室水、电安全;不得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饮酒、赌博等;不得带留校学生以外的人员进入公寓楼;不得私自调整楼层、寝室;保证暂住寝室的物品完好,钥匙用完之后及时归还,如出现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5. 做好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各学院请于130(腊月24)上午10:00前报送春节(腊月30到正月初一)住校人数及名单电子档至唐成人;根据情况做好留校学生慰问工作。

    6.信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按照学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报送;教师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学生负责人必须是留校学生;请有留校学生的学院于17前将本学院负责留住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负责人、学生负责人报学生处(联系人:杜枢)。

    7.每晚汇报制度。学生晚间930之前必须返校(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与管理员沟通),930之后公寓锁门;如有晚归的,必须出示学生证证明其身份,否则不允许进入公寓楼;各院学生负责人必须于每晚940将留校学生归寝等情况向教师负责人及管理员汇报;对于留校期间外出学生,要求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进行情况报告。

    8.保持住宿寝室及楼内卫生。

    9.如有不按规定住宿的,将驳回假期住宿申请,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九、注重引导,做好学生返校统计工作

    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核查学生的到校情况,请各学院于3320时前,完成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在34日早9时前在学生工作系统内完成业务功能模块操作。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及教育引导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假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处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