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激励辅导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拟开展2018—2019学年辅导员单项工作优秀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18年9月-2019年7月全年在岗辅导员。
二、评选指标体系及学年量化数据
(一)评选指标体系
将辅导员工作分解为谈心工作、公寓建设、班级文化建设、科研学习、基础事务管理和网络教育六项单项工作(一级指标),每部分由工作业绩量化结果组成二级指标,共30个二级指标。
(二)学年量化数据
1.公寓合格率:
2018年9月—2019年7月间各年级辅导员所带学生公寓合格率: 2016级:85.71 %;2017级:80.88%;2018级:91.78%,计算方法为[(第一学期公寓合格率+第二学期公寓合格率)/2]
2.日常违纪率学校基准数据:2%
3.考试违纪率学校基准数据:2%
所有单项评选基本条件应优于以上学年量化数据。各单项具体评选条件或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评选组织
(一)个人申报
辅导员根据评比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可准备电子材料),送交本学院;评选资格条件依据学生工作系统数据(2017、2018级时限:2018年9月4日—2019年1月18日,2019年3月4日—2019年7月19日;2016级时限:2018年9月4日—2019年1月18日);省市荣誉情况,由学生处负责根据上级文件统计汇总并提供给各评审组,参评人员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初审
二级学院对各辅导员送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将相关材料上交学生处联络员处。
(三)学校评审
由学生处组织成立单项工作优秀个人评选小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单项工作优秀个人候选人,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联络员名单
姜利波(班级文化建设);唐成人(公寓建设);马欣(基础事务管理);吕华盛(网络教育、科研学习);杜枢(谈心工作)。
四、日程安排
(一)11月18日,下发通知;
(二)11月19日上午11:00前,学院内申报、初审工作、材料报送;
(三)11月19日下午16:00前,公布申报情况及评委分组;
(四)11月20日,上午8:30开始评选,下午15:00前公示结果;
(五)12月24日,表彰。
五、其他事项
(一)个人奖项
各单项工作评选中,参选人数在10人(包括10人)以上,前4名为单项工作优秀个人;参选人数在6人至9人的,前3名为单项工作优秀个人;参选人数在4-5人(包括5人),前2名为单项工作优秀个人,3人以下的,评选1人作为单项工作优秀个人。
对在同一年度评选中获得三项以上(含三项)单项工作优秀个人称号的辅导员授予学年度学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二)集体奖项
对优秀率排名前两位的学院授予学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优秀率=学院单项优秀个人人次/学院应参评辅导员人数*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学院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调整系数为:1.1+学院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学校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学院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在4人的,调整系数为:1+学院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学校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学院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的,调整系数为:0.9+学院应参评辅导员人数/学校应参评辅导员人数。
联系人:赵静;联系方式:8105。
六、附件
附件一: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辅导员单项工作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指标体系.doc
附件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辅导员单项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doc